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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申领因私护照

 

    一、所需材料:

  1、父母双方的护照原件及其资料页(含延期页)复印件

  2、父母双方的外国人登录证及其复印件

        3、出生届受理证明书(市(区)役所办理、3个月内有效)

  4、新生儿睁眼头部证件照2张(4cm×3cm)

  5、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二、基本费用

  手续费:6000日元

    三、注意事项:

  1、18岁以下者须由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提出申请。

  2、非婚生子女,需另纸详细填写生父和生母的国籍、婚姻等情况材料。

        3、第一次申请护照的中国公民适用该规定。

  四、取件

        1、请持取证单,于取证日(第十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到领事馆一楼领事大厅领取。如丢失取证单,当事人必须持附照片的有效证件亲自来馆,并办理有关手续。
        2、取证可由他人代领。
        3、领取证件后,请在馆内确认证件的各项内容,如有疑问,请向窗口咨询。

    4、如果通知您补充材料,请在取件时先将该材料交给领证窗口后再取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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