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务人员换领因公护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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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持有的因公护照(公务护照和因公普通护照)已无空白页或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者,可到领馆申请换发新的因公护照。 一、所需材料 1、申请人护照原件及其复印件 2、申请人证明照2张(4cm×3cm) 3、原发照机关出具的同意函 4、外国人登录证及其复印件 5、填写《公务普通护照申请表》 二、基本费用 手续费:3000日元 三、注意事项 请告您的派出单位与发照机关联系换照事宜。我馆将根据国内发照机关的通知办理换照手续。 四、取件
1、请持取证单,于取证日上午9:00--12:00,到领事馆一楼领事大厅领取。如丢失取证单,当事人必须持附照片的有效证件亲自来馆,并办理有关手续。 4、如果通知您补充材料,请在取件时先将该材料交给领证窗口后再取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