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同胞申请旅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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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同胞因故访问大陆,可申请旅行证。
一、所需材料
1、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2、台湾身份证件及其资料页复印件
3、外国人登录证及其复印件
4、申请人证件照2 张(4cm×3cm)
二、基本费用
手续费: 3000 日元
三、取件 1、请持取证单,于取证日(第四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到领事馆一楼领事大厅领取。如丢失取证单,当事人必须持附照片的有效证件亲自来馆,并办理有关手续。 4、如果通知您补充材料,请在取件时先将该材料交给领证窗口后再取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