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时出国的中国公民丢失护照申请旅行证回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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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来日本的中国公民因不慎丢失护照的,可向本馆申请旅行证回国。具体要求如下: 一、所需材料 1、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2、申请人填写的《护照丢失情况表》(详细写明丢失经过和发照机关、发照时间及护照号码等,临时出国团组人员的丢失报告需有团长签名。) 3、遗失护照的复印件 4、申请人证件照2张(4cm×3cm) 5、国内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二、费用 手续费:3000日元 三、注意事项 待核实丢失护照的情况后再签发旅行证
四、取件
1、请持取证单,于取证日上午9:00--12:00,到领事馆一楼领事大厅领取。如丢失取证单,当事人必须持附照片的有效证件亲自来馆,并办理有关手续。 4、如果通知您补充材料,请在取件时先将该材料交给领证窗口后再取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