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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出国的中国公民丢失护照申请旅行证回国

  

     临时来日本的中国公民因不慎丢失护照的,可向本馆申请旅行证回国。具体要求如下:

  一、所需材料

  1、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2、申请人填写的《护照丢失情况表》(详细写明丢失经过和发照机关、发照时间及护照号码等,临时出国团组人员的丢失报告需有团长签名。)

  3、遗失护照的复印件

  4、申请人证件照2张(4cm×3cm)

        5、国内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二、费用

  手续费:3000日元

  三、注意事项

  待核实丢失护照的情况后再签发旅行证

      四、取件

 

        1、请持取证单,于取证日上午9:00--12:00,到领事馆一楼领事大厅领取。如丢失取证单,当事人必须持附照片的有效证件亲自来馆,并办理有关手续。
        2、取证可由他人代领。
        3、领取证件后,请在馆内确认证件的各项内容,如有疑问,请向窗口咨询。

        4、如果通知您补充材料,请在取件时先将该材料交给领证窗口后再取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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