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公民申请进入香港许可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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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需材料 1、申请人护照或旅行证及其复印件 2、申请人登录证及其复印件 3、申请人证件照片1张(4 4、填写《香港进入许可申请表》
二、香港进入许可(短期)种类 1、持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因私普通护照、在日本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具有合法在留资格的中国公民可申请每次停留14天的两年多次有效进入香港许可。在此情形,护照需有不少于2年的有效期,有4面以上的空白页。 2、持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普通护照、且具有合法在留资格的中国公民可申请每次停留30天的三个月两次有效进入香港许可。在此情形,护照需有不少于4个月的有效期,有2面以上的空白页。 3、持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且具有合法在留资格的中国公民可申请每次停留14天的三个月两次有效进入香港许可。在此情形,旅行证需有不少于4个月的有效期,有2面以上的空白页。 4、持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的台湾同胞可申请每次停留14天的一年多次有效进入香港许可。在此情形,旅行证需有一年以上有效期,有两面以上的空白页且申请人需提交不少于六个月的有效签证。
三、香港进入许可之特别规定 1、持用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普通护照过境香港,可凭联程机票在香港停留7天以内。 2、持用“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且已办妥进入祖国大陆签注手续的台湾居民过境香港或以香港为目的地,可在香港停留7天以内。 3、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者,无论过境香港或以香港为目的地,均须事先办理香港进入许可。 4、上述规定适用于在日本常驻且持用因公护照者。 5、受理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申请赴港学习、居住、工作、培训等的办法与外国人之情形相同。
四、基本费用 手续费:4000日元 加急费:3000日元
五、取件 1、请持取证单,于取证日(第四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到领事馆一楼领事大厅领取。如丢失取证单,当事人必须持附照片的有效证件亲自来馆,并办理有关手续。 4、如果通知您补充材料,请在取件时先将该材料交给领证窗口后再取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