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大陆)签证种类及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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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中国(大陆)签证种类如下: 一、旅游(L)签证 持旅游签证可前往中国旅游、探亲、访友。 二、访问(F)签证 持访问签证可前往中国考察、商务、会议、讲学、参观、体育、友好交流、短期进修。 三、留学(X)签证 留学期限超过半年,应申请留学签证。 留学期限在半年以下(不含半年),应申请访问签证。 四、过境(G)签证 过境中国前往第三地应申请过境签证。 五、就职(Z)签证 前往中国就职应申请工作签证。 六、记者(J)签证 前往中国临时采访,应申请临时记者签证(J-2)签证; 如系常驻记者,应申请常驻记者签证(J-1)签证。 七、定居(D)签证 前往中国定居应申请定居签证。 八、乘务(C)签证 船舶、航班乘务人员前往中国应申请乘务签证。 九、上述以外的签证请来电话或传真咨询。 电话:06-6445-9481/9482 传真:06-6445-94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