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旅游(L)签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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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光签证可用于赴华观光、旅游及探亲等。
一、所需材料 1、护照 3、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 4、下列材料之一(仅限符合情况者): ・探望在华工作的亲属者:需在华的直系亲属的居留许可复印件及证明亲属关系的户籍誊本(3个月内有效)。 ・探望中国亲属者:直系亲属中有中国国籍者需提供户籍誊本(3个月内有效)。 ・留学生的陪读家属:需校方签发的邀请函原件。 ・驻华外国使领馆官员的父母、成人子女、配偶者父母及其他亲属赴华探亲时,需馆员的邀请函原件。 ・在日本短期滞在(90天以内)的第三国国民:合法进入日本的记录及其复印件一份。 ・在日本长期居留的第三国国民:在日本合法居留的记录及其复印件一份。
国 籍 一次签证 两次签证 半年多次签证 一年多次签证 日 本 3000 5000 6000 10000 美 国 12000 12000 12000 12000 第三国 4000 6000 8000 12000
注:特急申请需另缴4000日元 加急申请需另缴3000日元
三、取件: 1、请持取证单,于取证日上午9:00--12:00,到领事馆一楼领事大厅领取。如丢失取证单,当事人必须持附照片的有效证件亲自来馆,并办理有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