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访问 (F) 签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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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签证可用于考察、商务、会议、讲学、参观、体育、友好交流、短期留学和进修等活动。
一、所需材料 1 、护照 2 、证件照 1 张(4cm × 3cm ) 3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 4、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原件 ·乡镇以上政府部门或各类公司出具的邀请函或传真件 · JW 表和入学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 份(180 天以内短期留学) ·请柬原件(参加贸易洽谈会、产品展销会) ·在华投资公司签署的出张令或前往中国执行合同的出张令原件 ・在中国营业的营业执照(仅限有记载申请人姓名之情形)
二、基本费用(四个工作日取件) (日元 / 件)
注:特急申请需另缴4000日元 加急申请需另缴3000日元
三、取件: 1、请持取证单,于取证日上午9:00--12:00,到领事馆一楼领事大厅领取。如丢失取证单,当事人必须持附照片的有效证件亲自来馆,并办理有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