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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务(C) 签证

 

赴华执行乘务、航空任务的外国乘务和机组人员、海员应申请乘务签证。

 

一、所需材料

1 、护照及机组人员或海员身份证件

2 、证件照 1 张(4 cm× 3cm

3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

4、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中国国内通知或协议(定期航班人员、海员及眷属)

 ·外国专机、包机所属公司的申办函

 ·指定航空公司的介绍信

 

二、基本费用(日元/件)

国    籍 

一次签证

两次签证

两年多次签证

日本籍 

3000

5000

美国籍 

12000

12000

12000

第三国 

4000

6000

 

注:特急申请需另缴4000日元

        加急申请需另缴3000日元

 

三、取件:

  1、请持取证单,于取证日上午9:00--12:00,到领事馆一楼领事大厅领取。如丢失取证单,当事人必须持附照片的有效证件亲自来馆,并办理有关手续。
  2、取证可由他人代领。
  3、领取签证后,请在馆内确认签证的各项内容,如有疑问,请向窗口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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