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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办签证规定

  

        一、日本、新加坡和文莱公民持普通护照短期访华免办签证

  根据中国政府有关规定,凡持普通护照的日本、新加坡和文莱公民赴华经商、旅游、探亲、访友或过境的,在停留时间从入境之日起不超过15天出境者,均免办签证。

  二、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外国公民可免办前往中国大陆的签证:

  ——同中国互免签证国家的有关人员

  ——来华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

  ——来华停留不超过24小时、不出机场的乘客、机组人员

  ——乘船来华要求登陆且不出港口城市、不在岸上留宿的外国船员、乘客

  三、属下列国家散客过境上海不超过48小时,凭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前往国签证、联程机票,可免办签证: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美国

  ·加拿大

  ·澳大利亚

  ·新西兰

  ·申根协议国(法国、德国、奥地利、意大利、希腊、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葡萄牙、西班牙、芬兰、冰岛、丹麦、瑞典、挪威)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指定并授权的国际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过境上海不超过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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