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申报(2006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
| 2006-09-07 |
|
根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2006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报工作已开始,欢迎符合申请条件的广大留学生申报。申请对象为在日本自费留学的一年级(不含)以上、40岁以下的博士生。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教育处将从 有关具体事宜请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页公布的《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指南、《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2006年版)、专业名称及类码等文件、材料要求办理。 申请材料除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外,还需提供电子版光盘一份,申报材料务请齐全、装订整齐,并于 详情届时请参见教育处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本国大使馆教育处地址如下: 邮编:135-0023东京都江东区平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