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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健在公证》改为《健在确认表》的通知
2007-03-14

 

       根据国内指示,为简化办证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贯彻外交为民理念,自今年4月1日起,我馆将停止办理为来日定居的离退休人员、退职人员在国内领取退休金、退职生活费或养老金出具的《健在公证》,而改为出具《出境定居离退休人员健在确认表》。

  申请上述《健在申请表》较前手续更为简便且免费办理,如当事人无法亲自办理,也可委托亲属代办。

  所需证件及手续如下:

  1、护照及其资料页复印件

  2、外国人登录证及其复印件

  3、离退休证及其复印件

  4、代办人员护照及其复印件(如代办)

  5、代办人员外外国人登录证(如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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